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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邻水:聘请医保义务监督员 建立社会监督机制

点击数:1011│更新时间:2012-12-17 08:21:52│【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随着覆盖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健全,参保人数不断增多,医保经办机构的工作负荷量日益增大,对“两定”机构管理的难度也随之加大。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定点医院、药店的日常监管力度,控制医保基金“跑、冒、滴、漏”的现象,邻水县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特聘请各中心镇社区书记担任医保义务监督员,加强对“两定”和医保经办机构的监管力度,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据悉,该县医保义务监督员的组织管理、业务培训由县人社局、县医保局负责,对认真履行职责,成绩显著的,由县人社局每年度内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工作原则的,予以解聘,取消相关证件。 医保义务监督员主要职责是加强对“两定”的服务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两定”对其住院病人实行“三对三查”。对“两定”不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规定,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等违规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医保经办机构在执行医保政策上是否到位,在具体操作程序中是否合法,在服务态度上是否端正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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