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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圆满完成医疗保健机构孕产期保健专项检查工作

点击数:675│更新时间:2018-09-18 11:53:10│【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医疗保健机构孕产期保健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由泸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统一部署,四县三区卫计执法大队集中开展的医疗保健机构孕产期保健专项检查工作现已如期圆满完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和《四川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泸州对全市122家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了集中专项检查,重点查看医疗保健机构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相关诊疗科目;从事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人员是否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是否接受过孕产妇保健专业技术培训;是否按照相关规范给每位孕妇建立了孕产期保健手册并纳入孕产期保健系统管理;对高危孕妇是否进行告知并及时转诊;是否对孕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服务,实行首诊负责制;是否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规范、连续的干预服务等相关内容。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建立问题清单,督促相关医疗机构制定整改方案,逐条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对各县区检查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及时总结,通过重点抽查方式对专项工作进行督导,确保了各项工作整改落实到位。下一阶段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决查处并打击医疗保健机构孕期保健工作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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