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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10月1日前取消“以药补医”

点击数:1460│更新时间:2013-09-06 07:53:09│【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今年10月1日,凉山将全面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取消药品加成以后医院减少的收入,主要是通过医保和财政补助来解决,不转嫁给患者,也不会影响医护人员的收入。
    2012年以来,凉山州医改工作有效推进。西昌市人民医院、喜德县人民医院开展的取消药品加成改革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共让利老百姓874.56万元,药占比分别下降6.76%、13.9%,住院均次费用分别下降5.57%、1.61%。
     凉山州卫生局副局长滕艳梅说,公立医院改革事关医改全局和总体成效,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凉山州在喜德县和西昌市的试点下,今年10月1日前,将全面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共涉及28家公立医院。
     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今年被列入省委、省政府民生工程,是省政府今年重点推进的改革任务之一。按照省上补助方案,取消药品加成过后医院减少的收入,7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纳入医保解决,20%由财政补助,医院自身消化10%。财政补助的20%,按常住人口每人省级财政补助1元、州级财政补助1元,除去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补助后,县财政承担兜底。
     滕艳梅说,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涉及到医院、患者、医保机构等多方利益的调整,凉山将做到“三个同步、三个到位”。“三个同步”:一是9月初启动,10月1日全面实施,17个县市同步推进落实;二是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与取消药品加成同步实施;三是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同步开展监测分析评估,不断听取县级公立医院及各界群众的意见。“三个到位”:一是报销到位,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将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二是补助到位,财政将及时补助资金,县级财政承担公立医院正常运转兜底的责任;三是宣传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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