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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新农合惠民利民暖民心 2012年荣县168万人次获得1.7亿元补偿金

点击数:2424│更新时间:2013-01-15 08:27:25│【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2012年,荣县51万余名农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100%;参合农民受益总人次达168. 5万人次,其中住院补偿6.9万余人次,支出1.3亿余元,门诊统筹补偿157万余人次,支出3757万元,全县新农合基金补偿共支出1.7亿元。
  为进一步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不断提高参合农民保障水平,2012年,荣县新农合政策再次调整并执行,使参合农民受益更多。据介绍,主要在6个方面做出调整:一是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由上年的60元提高到80元,特殊病种由往年的3种增加至20种;二是住院补偿比例作了较大调整,其中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由上年的80%调整为85%,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由上年的70%调整为7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由上年的55%调整为65%,省卫生厅确定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由上年的50%调整为55%,统筹地外非定点医疗机构由上年的40%调整为45%;三是正常分娩住院定额补助由400元提高至450元;四是0至7岁儿童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五是100岁及以上老人住院费用100%报销;六是自付费用超过2万元,可纳入大病救助范畴,自付费用在2至5万元之间的,报销25%,在5万元以上的,报销30%。
  荣县于2007年建立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旨在进一步减轻参合农民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参合的大病患者除按政策领取新农合正常补助金外,自付部分在2万元至5万元的大病患者按自付部分的25%领取救助金,自付部分在5万元以上的大病患者按自付部分的30%领取救助金,大病医疗救助每人每年最高限额5万元。2012年,荣县先后4次举行新农合大病医疗救助金发放仪式,共为300多名参合农民发放大病救助金近260万元。
  “感谢党的好政策,给了我生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心。”因治疗白血病已花去30多万元的荣县乐德镇兔山村村民丁永昌接过5万元大病救助金后激动地说。加上之前按政策补助的医疗费用9.8万元,丁永昌共领取新农合补助金14万余元,成为荣县获得补助金额最高的参合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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