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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症患者应到医院登记备案 等合适肾源

点击数:2619│更新时间:2013-03-29 07:55:34│【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一颗难以捐出的肾》追踪>>>

  网友、医生、律师都来为杨波出主意

  律师希望能对现有条例进行补充,以解决类似问题

  遂宁男子杨波患上尿毒症需要换肾,岳母和他配型成功,但不在法律规定的活体器官移植范围内,因此医院无法完成手术(本报昨日报道)。昨日是杨波30岁生日,亲朋好友都赶来庆祝,但大家都绕不开一个话题:杨波的肾手术什么时候才能完成。

  网友支招
  曾有非亲活体无偿捐献先例
  靠谱指数:★


  看了昨日的报道后,有网友打来电话说,2005年3月,19岁的女孩罗玮从《天府早报》上获知非亲非故的廖红霞急需肝移植后,自愿无偿捐献55%的肝脏,成功挽救了廖红霞的生命,她也因此成为中国器官移植史上非亲活体无偿捐肝第一人。

  “为什么现在有亲戚关系的人还不被允许了呢?”网友甚至出主意:如果捐献双方都去公证处证明不是买卖关系就可以吧。

  对此,四川省卫生厅相关工作人员说,罗玮捐肝时,国家还没有颁布相关的器官移植条例。2007年,国务院颁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中第二章第十条规定:“活体器官的接受人仅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

  医生建议
  到有资质的医院登记等肾源
  靠谱指数:★★★★★


  医院能否特事特办呢?成都军区总医院泌尿外科主任王亮说,虽然我们很同情患者,但在现有法律法规下,没有办法为岳母和女婿做活体器官移植。王亮说,医院所采取的手术必须遵循国务院颁布的条例,不能越红线一步,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四川省只有4家医院持有国家认可的资质,即成都军区总医院、华西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成都空军医院。王亮建议杨波可以去这些医院的泌尿外科做登记备案(四川省人民医院是在器官移植中心做登记)。如果有和杨波匹配的肾源,医院会第一时间通知杨波及家人。

  情
  网友出主意:如果捐献双方都去公证处证明不是买卖关系就可以吧

  法
  成都军区总医院泌尿外科主任王亮说:在现有法律法规下,没有办法为岳母和女婿做活体器官移植

  律师关注
  活体器官捐献条件能否放开
  靠谱指数:★★★


  四川中星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程绍鹏一直关注此事。“去年夏天在电视台录节目时得知杨波的事。”

  程绍鹏说,现有《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活体器官捐献人与接受人仅限于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仅限于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如果法律能够加一条‘姻亲也属于活体器官捐献范围’,那杨波和岳母郭小红的器官手术就能开展了。”程绍鹏说,“或者‘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能把条件放开,证明存在事实上的帮扶也属于捐献范围,那也好办了。

  天府早报记者曾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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