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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卫生局

点击数:14325│更新时间:2013-09-03 09:04:54│【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广元市卫生局机关行政编制24名。其中:局长(兼广元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1名、副局长3名,广元市医疗卫生工会主席1名(副县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4名。机关党委和纪检组按市委规定设置;机关党委书记和纪检组组长按市委规定配备。
(一)职责分工
   
1.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根据《食品安全法》赋予的职责,市卫生局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市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广元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2.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许可工作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卫生局负责提出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卫生规范和纳入食品生产、流通许可的条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餐饮服务许可的监督管理;广元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不再发放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卫生许可证。
     3.职业卫生监管的职责分工。按照《广元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委编委<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分工的通知>的通知》(广编办发〔2011〕13号)执行。
     4.“瘦肉精”监管的职责分工。按照《广元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委编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广编办发〔2011〕18号)执行。
     5.辐照食品监管的职责分工。按照《广元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委编委<关于明确辐照食品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的通知》(广编办发〔2011〕19号)执行。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东路   电话:联系电话:0839-3260287 0839-3268201

网址:http://www.gysws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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