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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县妇幼保健院召开供应商集体约谈专题会议

点击数:1170│更新时间:2020-07-01 09:15:02│【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为进一步从源头上遏制医药耗材购销领域不正之风,规范供应商及其相关人员的营销行为,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和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做到诚信合法经营。6月28日上午,盐亭县妇幼保健院在门诊五楼会议室召开供应商集体廉政约谈专题会议,总支书记刘翔主持了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药剂科、后勤科、党办、财务科负责人及所有供应商共计30余人参加了会议。

    总支副书记刘红霞解读国家卫健委“九不准”规定和“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

    供应商代表在表态发言表示:将严格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自觉防范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坚决执行《九不准》和《廉洁购销协议》规定,廉洁自律、诚实守信,及时高效履行合同,依法依规开展业务活动,与医院一起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购销环境。

    院长江翠平对供应商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多学习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公司员工教育和管理,提升员工队伍素质。二是把先进的技术、项目带给医院,帮助我院开展更多的新项目、新技术,为老百姓的健康服好务。三是药剂科、后勤科等相关工作人员要做到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守纪律,做到廉洁自律,严格把关,规范采购,确保药品、器械、耗材、试剂的质量和安全。

    总支书记刘翔在会上强调一是认清形势,合法经营。供应商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树立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理念,做到诚信合法经营。二是严守规定,杜绝贿赂。坚决杜绝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对购销不正之风零容忍。进一步加强对药品、设备、耗材、后勤物资等购销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和约束,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防范、杜绝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同时要求供应商做到以下几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购销协议,合法经营;不得进入本院诊疗场所向医务人员推销相应产品;不得宴请、甚至贿赂医院相关工作人员;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给提供性价比高、质优价廉的产品,减轻患者负担;如医院工作人员存在索贿等违纪违规情况,欢迎大家积极向院总支举报。如果发现供应商有违反廉洁购销协议的行为,将列入黑名单,终止合同。三是“廉洁”合作,维护形象。购销双方要遵纪守法,共同净化医药市场购销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就医环境,维护广大患者合法权益。供应商与本院的合作不仅要在产品供需上密切合作,还要在反腐倡廉中加强更深层次合作,积极配合本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共同维护好企业和本院的良好形象,建立清廉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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