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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疗卫生系统先进个人--刘永生

点击数:2595│更新时间:2014-04-15 08:47:55│【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四川省医疗卫生系统先进个人--刘永生
  2013年12月,因援藏工作成绩突出,内江市第二批援藏干部人才刘永生同志被四川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四川省卫生厅评为“四川省医疗卫生系统先进个人”。
  刘永生同志现任资中县发轮中心卫生院院长、主治医师,现挂职黑水县卫生局副局长、县中藏医院副院长。2012年7月16日到黑水县后,虽然还没有完全摆脱高原反应的影响,但刘永生同志已经全身心投入到了工作中。组织医务人员走村入户,为芦花镇农村、城镇居民建立健康档案1.5万余份、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和讲座30余次、对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健康管理和随访等服务工作,组织乡村医生业务培训6次, 培训80余人次。
  建立健全了县中蔵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积极与宜宾、资中、隆昌医疗卫生单位对接援助,大力发展口腔科、康复理疗科等特色科室,医院业务收入稳步增长。医院业务收入从2012年的不足30万元增长到2013年的80余万元。
  2013年3月至9月,全程参与了黑水县全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并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撰写了《黑水县2013年全民体检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妇女病普查前期工作调研报告》。该调研报告已被人民卫生出版社《医药卫生管理创新与医疗服务改革建设实务》一书收录。2014年1月,率领医疗队深入色尔古乡色尔古村对50多名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开展了1次免费体检,四川电视台对体检现场进行了全程报道,并对黑水县开展的全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给予了高度好评和充分肯定。
  2013年8月率领县卫生局医政股、财务股、维古中心卫生院和知木林中心卫生院负责人,赴马尔康县主要就医改工作和财务管理进行考察学习。并针对黑水县实际,借鉴马尔康经验,及时组织县卫生局医政股、财务股相关人员,拟定了《黑水县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2011年-2013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偿方案》,并报县财政局审批通过,将300多万元的补助资金下拨至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确保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正常运转,并提高了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积极性、主动性。2012年11月、2013年12月,分别组织举办了全县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班,并就规范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培训。(作者: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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