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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法院将严惩殴打医务人员等六类“医闹”行为

点击数:7046│更新时间:2014-06-04 08:46:22│【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医闹”将被严惩

成都两级法院将依法严惩故意伤害医生等违法犯罪

本报讯(记者 刘春华)5月30日,记者从成都中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成都两级法院将依法严惩故意伤害医务人员身体等六类涉医违法犯罪,以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当天,成都中院发布了成都两级法院依法惩处“医闹”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概况,并公布了相关典型案例。去年9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等联合发布《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后,截至目前,成都全市法院尚未受理情节恶劣的涉医犯罪案件。为配合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形成示范效应,成都中院通过分析梳理近年来全市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涉医犯罪案件,提炼出两个典型案例,以警示人们依法合理有序解决医患纠纷。

据悉,在依法打击“医闹”,维护正常就医秩序方面,成都全市法院将依法惩处六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成都两级法院还将加大与卫生行政等部门协调力度,共同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链接六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在医疗机构内殴打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身体、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医疗机构及其公共开放区域采取违规停放尸体、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堵塞大门等方式扰乱医疗秩序或者其他公共秩序的行为;

●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行为;

●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的行为;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医疗机构的行为;

●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以受他人委托处理医疗纠纷为名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行为。(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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