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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着力推进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

点击数:702│更新时间:2016-06-16 07:38:27│【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大英县自实施全国计生基层群众自治项目试点县以来,切实建立健全协会组织,修订群众自治章程,完善与国家奖励优惠政策相适应的村规民约,推动全县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健康发展。
        着力工作统筹。切实加强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在县、镇乡、村三级成立组织健全的计生协会,按时进行协会换届,把计生协会工作和基层群众自治纳入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管理,与计划生育工作同安排部署、同考核检查。
        着力宣传引导。牢固树立宣传首位意识,切实增强群众自治工作宣传实效,组织召开基层群众自治项目工作启动会、培训会,推进会,特别是中央调整生育政策以来,各级计生协会、理事会利用会员之家、人口学校、协会阵地等宣传全面二孩生育政策,引导群众自觉参与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活动,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和谐家庭观、健康幸福观。
        着力分步实施。采取“培育示范点、以点带面、逐年实施、全面达标”的工作步骤,重点打造蓬莱镇吊脚楼村、卓筒井镇立山村、朝阳社区三个国家级项目示范点。各镇乡、管委会参照国家级项目示范点模式并结合实际,选择1至2个村(居)开展创建推进工作。
      着力章程完善。坚持把依法建章立制作为开展群众自治的关键环节,积极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修改、完善与现行生育政策相衔接的《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确保群众在起草、酝酿、表决、出台、实施等全过程的参与,让群众真正在事前提议、事中参与、事后评议中唱主角。
        着力工作结合。把诚信计生与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有机结合,以诚信为基础,政府和群众“双向承诺,互为守信”,组织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开展诚信承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引导广大育龄群众依法履行义务,自觉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把推进阳光计生与群众自治结合,以深化村(居)务公开为重点,推进民主监督,拓宽自治范围,提高自治能力,促进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健康发展。
        目前为止,建成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县级示范村40个、县级示范镇乡8个,国家级示范村(居)6个,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推进面达100%。 (胡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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