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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卫生局公布2013年新农合市级定点资格

点击数:1468│更新时间:2013-03-20 07:50:55│【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市卫生局公布2013年新农合市级定点资格

  两家医疗机构被暂停定点

  核心提示

  日前,我市确定了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等19家医疗机构为2013年遂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另有2家医疗机构因病历书写不规范、新农合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被暂停新农合市级定点资格。

  2月25日-3月2日,市卫生局组织船山区、安居区新农合管理、医疗、稽核、财务等人员,对新农合市级定点医疗机构2012年度工作进行了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我市确定了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等19家医疗机构为2013年遂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另有2家医疗机构因病历书写不规范、新农合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被暂停新农合市级定点资格。

  此次的检查中,市卫生局重点检查了遂宁市中心医院、遂宁市中医院等20家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开大处方、自行加收费用、不合理检查、将自费项目擅自改为新农合报销项目、放宽住院指征以及利用职权开搭车药、回扣药等情况。检查发现,经过近几年的强化监督管理和规范服务建设,全市新农合管理和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检查中虽然没有发现造假病例、挂床住院记空账等套取基金行为,但是部分定点医疗机构仍然存在新农合政策公示宣传不到位、病历质量不高、抗生素使用不合理、滥检查等问题。

  目前,市卫生局已经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针对存在的问题全面整改,努力提高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水平,认真开展处方点评活动,逐步提高病历书写质量公开、透明、合理收费,努力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新农合经办机构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检查和指导力度。市卫生局要求2家新农合市级定点资格被暂停的医疗机构在3个月内进行整改,经复查后,再决定是否恢复其新农合市级定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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