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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卫生局五举措贯彻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

点击数:1203│更新时间:2014-01-13 09:42:02│【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1月10日,县卫生局召开县乡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会议,专题部署国家卫计委加强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的贯彻落实。
    会上,组织大家原文学习了国家卫计委《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和《平昌县卫生系统贯彻落实“九不准”规定实施方案》。
    会议要求:“九不准”规定是国家卫计委为加强作风建设给各级卫生人设立的规矩和底线。各单位要结合即将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医”活动及已制发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落实。一是抓好宣传。通过局领导到挂联单位开展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药房及业务骨干人员集中培训、各单位组织辖区医务人员专题学习及印发宣传资料、张贴专栏等方式,迅速在全系统掀起学习热潮,确保所有卫生人员参学、知晓率达100%。二是深刻剖析。各单位要组织专班、落实专人,切实搞好各科室、各岗位、具体人员的组织点、自己找、群众提、大家帮活动,重点针对我县医疗卫生单位私收费、开单提成、收回扣及“红包”等顽疾深刻剖析、找出病因、对症下药;同时积极扎实开展违反“九不准”和本单位医药购销环节商业贿赂行为的专项检查、设立举报专线收集工作。三是健全制度。制度管人是管理最有效的方式,各单位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抓住根源,制定整改具体措施;对照方案,重新检查、完善所有管理制度;对发现存在商业贿赂的企业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四是重点防范。各单位要抓好重点岗位的督查、防范,对重点人员要打招呼、喊醒;县卫生局纪委负责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组织院(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药房、业务骨干人员,分批前往巴州化成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提前打好“预防针”。五是典型查办。县卫生局纪委将“九不准”规定的贯彻落实作为全行业“转作风•惠民生”典型案件查办的突破口,尤其对私收费、开单提成、收受回扣及红包等行为进行重拳打击。对违反“九不准”规定的线索案件和顶风违纪的行为,一律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会议还就当前及下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平昌县卫生局  杨德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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