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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 今年公立医院医药费用增幅不得超过3%

点击数:1096│更新时间:2015-07-06 09:27:11│【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7月2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为了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继去年9月全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以来,今年,南充市再次给公立医院下达“硬指标”:医药费用增幅不得超过3%。

  刘利华在市西湖街农贸市场内做蔬菜生意,近段时间,他感觉头部常常隐隐作痛。昨日上午,他来到市内一家三甲医院检查治疗。在医院内,医生详细询问了刘利华的病情,又进行了CT检查。检查结束后,医生告诉刘利华,头部没有疾病,是平时太辛劳、缺少休息、紧张等原因造成。随后,医生开了一些西药让刘利华服用。离开医院时,刘利华算了一下,门诊、检查、药费等一共花了280元。“主要是检查费用高。”刘利华说。

  “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今年全市卫生部门将把控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日前市卫生局专门组织召开了全市公立医院控制医药费用约谈会,蓬安县人民医院、西充县中医医院、阆中市精神病医院、嘉陵区妇幼保健院等医院就如何加强费用控制提出了具体措施。根据要求,今年全市公立医院医药费用增幅不得超过3%。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全市卫生部门不仅将加强考核,还将充分发挥医保政策杠杆调整管理作用,以及大力发展民营医院,倒逼公立医院深化改革和改进服务,不断改善群众就医感受,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南充日报   记者 李奎 实习生 伍罗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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