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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纳溪区第二人民医院强化医疗保险服务

点击数:634│更新时间:2016-07-26 10:05:20│【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泸州市纳溪区第二人民医院强化医疗保险服务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行为,用好医保基金,建立和谐的医、保、患关系。7月20日下午4时,泸州市纳溪区第二人民医院开展医疗保险管理专题工作会。参会人员45人。
        培训会上,副院长代超文同志根据《泸州市基本医疗服务管理协议书》、《纳溪区积分制综合考核排位管理办法》和精准扶贫相关要求,就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工作对住院医师、收费人员、护理部、药剂科、医技科室(B超室、化验室)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讲读。会上还印发纳溪区第二人民医院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层层落实到位,切实规范医疗保险服务行为。
        院长顾丕成强调,要严格规范医疗保险服务行为,医务人员要做到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不重复计费,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杜绝治疗无医嘱、诊断与用药不符合、无指征用药、无指征治疗、无指征检查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伍小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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