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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人民医院:“三举措”扎实推进医疗扶贫工作

点击数:539│更新时间:2016-11-15 10:09:15│【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威远县人民医院高度重视医疗扶贫工作,积极完善工作措施,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大力深化优质服务,在贯彻落实省、市“十免四补助”、“零支付”等医疗扶贫政策工作中,做到了“着眼大局、不讲得失,落实政策不打折扣、服从指挥,强化责任不走过场”,强力推进建档持卡贫困人口就医工作有序开展,得到了广大贫困患者的一致好评。
    一是强化保障,有力推进。将医疗扶贫工作作为医院党总支部的重要工作内容和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由医院党总支部书记亲自抓建档持卡贫困人口就医工作,党总支部班子成员专人负责,党总支部办公室专人落实的领导小组,把“医院扶贫、人人有责”作为对全院干部职工的基本要求和基本理念。医院多次召开院党总支部会议、中层干部会、贫困人口就医工作专题会,研究部署医院建档持卡贫困患者就医工作,建立了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给相关职能科室配备“医疗扶贫”专用电脑,为各相关科室对建档持卡贫困人口就医的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硬件和信息支持。为建档持卡贫困患者开通绿色通道,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便捷、安全就医。
    二是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明确了对建档持卡贫困人口就医工作所涉及的财务科、审计科、信息科、医保办、医务科、护理部等科室的责任以及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及医务人员的责任。对涉及到建档持卡贫困人口就医方面的工作,做到坚决服从医院的工作安排,坚决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对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违反政策规定的,一律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加强监管,逗硬奖惩。切实加强对建档持卡贫困人口住院费用的监管,制定了贫困患者就医费用科室绩效核算办法,明确了收治持卡贫困患者产生的医疗费用暂不纳入各科室绩效计算;对不合规费用纳入对科室收入的扣减;除住院收治、手术风险奖励外,对持卡贫困患者的所有诊疗项目不计入医务人员的工作量计算绩效。对完成建档持卡贫困人口诊疗工作情况好的科室及相关医护人员予以绩效奖励。对持卡贫困患者住院费用超标、超额的,追究贫困患者住院所在科室的相关医护人员的责任,且贫困患者超标、超额费用由负有责任的医护人员承担。对建档持卡贫困人口住院的新农合政策范围外费用比例(自付比例)不得超过5%,次均费用必须低于普通人群的水平;实行费用限额、限比的病种及诊疗项目,不得超额、超标。目前,医院建档持卡贫困人口住院新农合政策内费用比例在90%以上,次均费用低于普通人群水平。据统计,10月份医院建档持卡贫困患者住院次均费用为3106元,政策范围内费用比例93%。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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