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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驿区:全省首创,百名“两癌”患者领到专项住院补助!

点击数:873│更新时间:2017-03-09 10:40:21│【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经龙泉驿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从2014年10月1日起,《成都市龙泉驿区宫颈癌和乳腺癌患者住院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正式实施。这一项目已经成为守护和帮助城乡广大妇女因“两癌”致困并摆脱贫困的重要惠民工程。

  

           2万元补助送到乳腺癌患者手中

 

         3月2日上午10时许,位于同安街道同福社区四堰小区的一栋普通居民楼里,新市民王凤茗(化名)一家迎来了几位特殊的客人。而这几位特殊的客人是来自区妇幼保健院的副院长黄丽佳,以及该院和同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她们带着一项重要的使命而来——为王凤茗送来了2万元的乳腺癌住院补助。

            王凤茗,四堰小区的一名普通妇女。征地拆迁前,她和丈夫过着男耕女织的普通人生活,夫妻两还育有一女。10年前,因为征地拆迁,夫妻两成了新市民,两个人在街道和社区的帮助下,在阳光城做保洁工作,日子还算过得去。

    “我身体不好,家里也因此变得贫困。在社区的帮助下,申请了低保。”王凤茗的丈夫姜胜福(化名)说,他们一家人的愿望就是膝下的独生女能早日成家立业,这样啥都知足了。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16年6月的一天,一向身体还健康的王凤茗突然感觉胸口疼痛。结果到医院一检查,患了乳腺癌。7月,王凤茗住进了省肿瘤医院,并实施了手术。

         巨额的手术费和后期治疗费,让这个本来就拮据的家庭雪上加霜。虽然基本医疗统筹和大病医疗互助保险帮助这个家庭报销了一部分,但是自费部分仍然不少。

      “还好,我们从同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了解到了,我区正在实施乳腺癌患者住院补助项目。因此,我们向实施该项目的医院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了申请。”姜胜福说自己也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进行申请的。

         很快,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传来了回音。王凤茗的情况属于乳腺癌患者住院补助项目的申报范围,而且他们家属于低保家庭,在普通患者16000元的基础上,多4000元,共计20000元。

         “王大姐,这是区委区政府关心广大妇女,而实施的宫颈癌和乳腺癌患者住院补助项目,您属于乳腺癌患者住院补助项目的患者,20000元钱您收着,祝您早日恢复健康。”于是,3月2日,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黄丽佳率领妇幼保健院和同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把这20000元补助亲自送到了王凤茗的家里。

       “谢谢区委区政府,这真是解决了我们的大难题,有了这笔钱,老伴的病的后期治理就有望了。”对于能领到这笔巨款,丈夫姜胜福感激得说不出话来。

 

          “两癌”患者住院补助全省首创

 

         王凤茗只是龙泉驿区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患者住院补助项目受惠的一个缩影。自2014年10月1日实施“两癌”患者住院补助项目以来,目前共补助患者115名,其中宫颈癌33名,乳腺癌82名,共计补助资金1161936.86元。

         一直以来,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是威胁妇女健康和生命的两大主要杀手,是35-64岁年龄段妇女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为切实保障“两癌”患者权益,减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情况发生,根据区委区政府加大惠民力度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率先在全省制定了《成都市龙泉驿区宫颈癌和乳腺癌患者住院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并由区财政建立“成都市龙泉驿区‘两癌’患者住院医疗补助专项资金”,纳入“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阳光工程”管理。

          补助对象为具有成都市龙泉驿区户籍,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且首次确诊时间在本方案有效期内的宫颈癌和乳腺癌患者。

         补助标准是对“两癌”患者的住院医疗总费用(含手术及放、化疗费用)扣除各类医疗保险(不含商业保险)结算支付后的自付部分进行补助。非低保患者自付医疗费用按照实际自付医疗费用进行全额补助,最高不超过1.6万元;低保患者自付医疗费用按照实际自付医疗费用进行全额补助,最高不超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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