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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屯镇卫生院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学习

点击数:546│更新时间:2018-11-01 08:11:43│【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军屯镇卫生院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学习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新都区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新都委办〔2018〕5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文件精神,10月30日,军屯镇卫生院立即组织党支部、领导班子、中层干部进行了专题学习,学习情况如下:
    会上彭宗萍院长组织对《新都区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要“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进行了学习。
    会议上明确了综治领导责任制的适用对象、具体内容、落实措施、查究程序等。
    会议要求,一是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强化担当意识,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准确把握《实施细则》深刻内涵,切实做好宣传;做到全院职工深入学习领会、全面把握《实施细则》的各项具体要求,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三是深入学习,抓好运用,围绕中心工作纳入规划,同安排、同部署。四是结合当前实际工作,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要求积极实施,对照《实施细则》深入查找本单位在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中的不足和问题,认真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的措施和办法,补齐“短板”,破解难题上下功夫,确保综治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黄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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