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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工作指导

点击数:2366│更新时间:2020-03-03 10:02:14│【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综发〔2020〕70号)及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加强本市住院和居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社区照护,防范院内感染,降低肇事肇祸风险,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抽调相关精神质控专家,于2020年2月20日至26日对乐山市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综合医疗机构精神科进行现场质控指导。

          质控专家在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指导工作


        此次指导以质控分中心行政主任黄长海为总负责人,质控专家分成四个工作小组,分别到11家医疗机构进行指导,指导内容包括疫情防控工作、住院精神疾病患者的防控管理工作、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治疗和社区照护等。工作小组采取听汇报、现场查看、随机抽查等方式对照《疫情期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指导表》进行评分。


          质控专家在乐山市精神病医院指导工作

         质控专家在峨眉山市精神卫生中心指导工作

              质控专家在犍为县人民医院精神科指导工作

       通过质控指导,全市11家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在疫情期间认真开展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质控专家现场反馈亮点与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进一步提升了本市精神医疗机构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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