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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召开妇幼保健院院长、分管院长及医务科科长工作培训会

点击数:947│更新时间:2016-06-16 07:59:24│【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成都市召开妇幼保健院院长、分管院长及医务科科长工作培训会

     6月14日,成都市卫计委组织召开了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分管院长及医务科长工作培训会。市卫计委副主任张鹰出席会议。市一医院、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业务院长、医务科长;各区(市)县妇幼保健院和天府新区人民医院院长、业务院长、医务科科长;肖家河、华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等共计7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产科合并症及并发症增多,我市妇幼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为进一步提高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管理水平,加强管理者的抗风险意识,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党委书记林永红就“控制医疗风险 保证产科质量”进行了培训。林永红书记结合影响我市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因素,深刻分析了产科质量与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通过多个案例诠释了管理者如何有效利用“失效模式与后果分析(FMEA)”方法,建立产科风险抵御策略,应用风险系数(RPN)设计标准化操作流程,从体系内部提高抗风险能力,确保产科医疗安全。
     会上,张鹰副主任针对孕期管理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强化孕期全程关爱服务理念,充分发挥妇幼保健机构的职能作用,当好行政部门的参谋助手;二是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与医疗保健机构的协同作战意识,加大高危孕产妇的追踪管理力度;三是强化妇幼保健机构对辖区内助产服务机构的督导,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四是强化区域内生育信息动态监测,建立预警协调机制。
    成都市卫计委妇幼健康服务处处长闫梅指出,一是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人应加强精细化管理意识,通过服务、技术提升自身医院品牌,有效降低门诊次均费用和药占比;二是严格按照各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做到专款专用,涉及招标采购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执行,确保项目顺利开展;三是做好、做实妇幼医联体工作,提升基层人员对高危妊娠的识别、处置及危急重症急救能力;四是加快推进民生工程的婚检、孕检工作,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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