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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医保对危重病费用弹性结算

点击数:1196│更新时间:2012-07-16 11:44:45│【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山东省济南市为调动医保定点医院收治危重病人的积极性,日前出台《基本医疗保险危重病大额医疗费用定额弹性结算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对心脏搭桥手术等29种临床医疗费用较高的危重病种实行弹性结算,通过建立风险共担、奖罚并举机制,杜绝推诿危重医保病人现象。该《办法》将从今年7月底开始执行。

  据介绍,定额弹性结算的定额是按照定点医院治疗危重病的平均费用,结合医保基金的承担能力测算出来的。社保经办机构对定点医院收治危重患者所发生的一次住院医疗费实行“弹性”计算:低于定额80%的,据实结算;高于定额80%至定额的,除据实结算外,实际医疗费与定额的差额部分,由社保经办机构结算15%作为奖励。超出定额的,定额以内据实结算;超出10%以内部分,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各负担50%;超出10%以上部分,社保经办机构不再负担。社保经办机构对29种危重病种单独编码、单独申报、单独结算。

  据悉,这29种危重病种包括膝、髋关节置换,心脑血管介入治疗等11个病种;临床高发的7种恶性肿瘤的手术治疗;肾移植、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等11个费用明确的病种。执行范围为济南市定点三级甲等医院及具有收治上述疾病资格的医院。(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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